2015年11月16日,教育部发函通报2015年本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结果。在校、院等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,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,我校工程管理专业(中英合作办学)一次性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评估。
l 外教Fred sherrat 在授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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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教Steve在评比学生课堂作业
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统一组织,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具体实施。省(市)教育行政主管部按照教育部评估工作安排,负责协调、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。
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主要分为单位自评、网上公示、综合评议三个阶段。单位自评是中外合作办学评估的主要和核心环节之一,我校单位自评历时3个月(2015年2月至4月),综合评议则是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,根据评估指标体系,通过同行评价、省(市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价、学生及社会评价多角度了解办学情况。
评估结论依据单位自评、同行评价、学生及社会评价,以及省(市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等情况综合确定。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论确定并报教育部核准,分为合格、有条件合格和不合格三种。本轮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存在不合格院校,有条件合格数量约为15%左右。